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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環保與人權關注

綠色產品

本公司依據客戶及市場需求建構產品開發與銷售服務的流程,並關注全球環保趨勢、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及避免對環境造成污染,所有生產出貨之產品均符合國際綠色環保規範,如RoHS、WEEE、ELV、REACH、PAHs、CP65…等,設計端規劃與設計產品遵循低污染、可回收、易拆解之環保設計規範,且從設計到設備引進(如X-ray Fluorescence - X射線螢光光譜儀)等相關流程均訂定加嚴之產品有害物質管理方式,以管制產品之設計,採購、生產及銷售等,同時積極要求及協助供應商必須依供應商聲明保證書承諾保證其產品「不含危害性禁用物質HSF」,提供之產品需符合RoHS、WEEE、ELV、PAHs、REACH、CP65等相關環保法規要求,以符合綠色產品供應鏈規範要求,提升環保管理績效,確保最終產品符合國際環保法規,滿足客戶需求,力行環境保護。
另外生產之產品在可回收之零組件上,如塑膠、金屬...等在零組件上依 ISO 11469標準在可標示之範圍內,均清楚標示材質如:AL(鋁)、Mg(鎂)、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三種共聚物)、PA6+GF30(尼龍加玻纖)…等有利於回收時分類與識別。工具產品之包裝材上並依歐盟規範標示「禁丟垃圾桶 」標誌,提醒使用者使用完必須進行回收分類,以降低環境衝擊。

 

衝突礦產

鑒於剛果共和國及其周邊9個國家產出之礦產,已為當地利益團體所控制,成為武裝勢力的資金來源用來交易軍火,為奪取該等利益,於該地區礦產開採過程中引發嚴重之武裝衝突,人權侵害與環境破壞,且源此議題引起國際社會廣泛之關注,車王電子因應此國際人權問題,特定以下採購聲明與政策,並已於2014年起,因應客戶需求實施相關調查與申報之作業。

  1. 本公司不支持,不使用來自於武裝衝突及非法採礦及侵害人權所產出被定義為『衝突礦產』之錫Tin(Sn)、鉭Tantalum(Ta)、鎢Tungsten(W)、金Gold(Au)、等4種礦產。
  2. 因應 RMI 規範,將衝突礦產範圍增加「鈷」金屬的採礦管理,因此本公司積極進行宣導,除要求所有提供 3TGs 原物料 ( 金 / 錫 / 鉭 / 鎢 ) 之供應商應符合冶煉廠取得 RMAP 認證外,同時要求原物料中含有「鈷」元素的供應商,同步要求其冶煉廠參與 RMAP 認證。
  3. 本公司並未直接進行礦產原料之採購,同時要求所有供應商共同遵守,不得使用及交貨上述被定義為『衝突礦產』予以車王電子,並同時進行『衝突礦產』來源之清查,提供調查之相關資訊(衝突礦產(conflict minerals)現況調查表),確保符合車王電子不使用『衝突礦產』之採購政策要求。

 

車王電子人權政策

車王遵循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聯合國國際勞動基準、台灣勞動基準法、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Code of Conduct-Responsigle Business Alliance, RBA),訂定人權政策,並設立管理機制保障員工人權。

重視平等政策,落實權益保障

  1. 平等管理制度:所有員工不分性別、種族、年齡、膚色、殘疾、懷孕、政治傾向、宗教、社團、婚姻狀況,適用同一管理制度,不管在招募、任用、核薪、考核、升職等皆以工作能力為依歸,並符合相關法規規定。

     

    執行方法

    • 在人員的招募、任用、核薪、考核、升職等方面,不因性別、種族、年齡、膚色、殘疾、懷孕、政治傾向、宗教、社團、婚姻狀況為由,而有差別待遇。
    • 對主管的訓練課程中,包含對應徵者的不歧視,並強調平等。
    • 定期盤點年齡、性別等群組比例,確保在客觀因素相等的情況下,多元與平等得以維持。
    • 藉由實體員工意見箱、員工免費服務專線、EAP員工專屬電子信箱、勞資會議、福委會會議等管道,確保同仁能隨時反映問題。
    • 於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揭露各盤點項目執行成果。

    風險評估

    • 自招募流程開始,車王即依內控程序,杜絕不法歧視。
    • 在人員管理方面,重視「用人唯才,適才適所」,不因不相關的個人特質條件作為指標。

    執行成效

    • 尊重多元性,職務招募與任用升遷不以個人特質為考量。迄至為止,未有接獲歧視的通報。
    • 以性別而論,在職員工人數男女比例約4:5,係因工作屬性影響。
    • 相同職類職等的基層人員起薪男女比例為1:1,未因性別而有薪資差異。
  2. 重視人權:不強迫勞動並禁用當地法令要求最低工作年齡下勞工,且尊重員工自由結社的權利。

    執行方法

    • 應徵者於招募表單提供年齡相關資訊,若未滿十六歲者,不安排面談。
    • 依政府規定辦理之建教合作,若有未滿十六歲之實習生,應出具法定代理人同意文件方得入厰實習。
    • 員工社團之成立與運作由福委會監督,原則為符合員工利益,不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且不侵犯其他員工權益。
    • 福委會針對合於規範成立的社團以及合法舉辦的活動提供補助經費,俾使員工社團得以順利運作。

    風險評估

    • 獲聘員工於報到當日須提交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駕照、健保卡、學歷證明等),確認已年滿十六歲方得晉用。
    • 社團成立在必要員工人數連署後,經福委會核備後即可成立

    執行成效

    • 嚴守禁用童工之原則,迄今為止,正職職務聘用未有未滿十六歲人員。
    • 現成立5個社團,各社團不定期舉辦活動,促進員工身心健康。
  3. 保障弱勢族群:超額進用身心障礙員工,提供身心障礙人員不設名額限制之工作機會,並參酌其專長安排適才適所之職務。

    執行方法

    • 針對身心障礙人員依其專長安排適才適所職務。

    風險評估

    • 獲聘員工於報到當日須提交相關身分證明文件。

    執行成效

    • 進用身心障礙員工人數超額比例達100%。